1/28/2012

「iPhone」商標權之爭

Adam Lashinsky編寫的「Inside APPLE」一書揭露了蘋果公司內部神秘的體制、策略以及領導戰略。這些體制以及策略讓Steve Jobs及其公司能夠不斷推出熱門產品。

文中作者揭露了Steve Jobs如何從思科系統公司(Cisco Systems, Inc.)奪得iPhone商標的。Adam Lashinsky講述了Steve Jobs與Linksys現任總裁Charles H. Giancarlo之間的故事。

Linksys是思科系統公司網路產品的部門,有些人應該不知道Linksys早在2000年註冊「iPhone」網路電話商標權,也有多款「iPhone」網路電話。沒錯,比Apple在2007年舊金山Macworld大會上宣布iPhone產品的時間更早,也因此思科於發表後馬上對Apple控告侵犯「iPhone網路電話」商標權。但最後就如同你知道的iPhone還在。


Giancarlo回憶稱,那天,他接到Jobs的電話,說他想要iPhone商標。「他沒給我們提供任何條件。好像他是我們的好朋友,要我們答應這件事似的。我們給他的答覆是我們正打算用這個商標。」


第一代iPhone誕生
經過多年試圖蒐購iPhone的商標後,思科副總裁暨法務長Mark Chandler表示,蘋果最早是在2001年就開始接觸思科想要買下iPhone商標。之後每年都會提出這個要求,尤其在2006年的次數最多。原本兩家公司在2007年1月8日週一晚上已經幾近定案,允許思科與蘋果共同使用iPhone名稱。協議中有提及必須讓思科的Linksys網路產品與蘋果的手機能互通。Chandler表示,這個作法是希望避免未來客戶在使用時產生混淆。

雙方人馬在週一晚上散會當時,已經只剩幾個問題沒談妥,Chandler繼續說,但2007年1月9日週二蘋果執行長Steve Jobs登上Macworld大會舞台後,卻直接把「iPhone」這個名稱拿來用在自家的新產品發表會上。

思科是在2000年買下Infogear後取得「iPhone網路電話」商標權,之後也有真的發售幾款以iPhone命名的產品,所以對Steve Jobs太過傲慢的做法極力反彈。


控告商標侵權
過沒多久,蘋果法律部門打來電話,他們說以為思科已經放棄了這個品牌。意思就是說,蘋果法律部門認為思科沒有適當地通過宣傳而保護他們的知識產權。用蘋果的思維,蘋果可以任意使用iPhone這個名詞。詹卡洛說,在iPhone發佈之前,思科也付諸法律捍衛這個名詞。可就在iPhone發佈第二天,思科宣佈訴訟失敗。


談判也顯示出典型的Steve Jobs風格的談判技巧。Giancarlo說,Jobs在情人節那天的吃飯時間給他打電話。電話兩頭都在激烈地討價還價。Jobs說了一會兒,然後他對Giancarlo說:「你家裡能收到電子郵件嗎?」Giancarlo吃了一驚。畢竟當時已是2007年,寬帶網絡在美國家庭已隨處可見,更何況他又是一位在先進互聯網技術領域工作了好幾年的矽谷主管。「可他居然問我家裡能不能收電子郵件。你們知道,他這是用最巧妙的方式來激怒我。」Giancarlo不久就放棄了iPhone商標的爭奪。思科與蘋果在雙方利益的基礎上達成模糊的協議。


達成協議?!
2007年2月22日,思科與蘋果表示雙方達成協議,雙方產品均可使用「iPhone」商標,兩家公司都表示,未來將不會就「iPhone」商標提起訴訟,當前的官司也將撤銷。除此之外,蘋果和思科並未公佈更多細節。此外,在這份聲明中,蘋果和思科還表示,雙方將在安全以及通信領域展開合作,不過具體合作內容也未透露。

▲點圖看「iPhone」時間軸

更名iOS
據書中記載,蘋果也是通過談判爭取iOS商標的使用權,在WWDC 2010發佈會上,蘋果宣佈iPhone OS 4正式更名為「iOS」,或許很多人很早之前就能猜到這個名字。但沒想到的是,原來IOS(Internetwork Operating System)也是思科互聯網操作系統的縮寫。


3年前他們一起解決了「iPhone」商標之爭。這次Jobs還是通過訴訟得到了他想要的。思科宣佈把iOS商標授權給蘋果,用於iPhone、iPad和iPod touch的OS名稱。


他們在聲明中寫道:
同意將iOS商標授權給蘋果,作為iPhone、iPod touch和iPad的操作系統名稱。此次授權只允許在商標上使用,而不允許任何技術上使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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